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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if线(第1页)

就像以前的每一次那样,克拉克终究还是妥协了。

在布鲁斯彻底失联的这几年,他确实没有使用自己的能力去寻找布鲁斯。

从九岁那年,趴在布鲁斯的胸膛上酣然入睡的那一天开始,他已经习惯了伴着布鲁斯的心跳声入睡。

因此,最初的时候,他花费了很长一段时间来强迫自己戒掉这个毛病。

他不再将布鲁斯的心跳作为过滤器,彻底放开超级听力,倾听世界的声音,来冲刷掉那个仿佛永远稳定,永远让他魂牵梦萦的心跳。

在克拉克大学毕业的那一年,他跟同一届的吉米·奥尔森一起拍了学士照。

吉米笑嘻嘻地捅他的肩膀,冲他挤眉弄眼。

“嘿,克拉克,我们都认识四年了——虽然不知道以后会去哪里工作,但是我应该永远都是你最好的朋友吧?”

克拉克用真诚的眼神看着他:“吉米,你真的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OKOK,我知道了,但是你最好的朋友另有其人。”吉米翻了个白眼,但其实也没太介意。

毕竟他跟这个傻大个刚熟起来的时候,就已经从对方嘴里听说过那个传说中从小一起长大的最好的朋友了。

“那至少,我应该是除了他之外最好的那一个吧?”

克拉克点了点头。

“行,总之,以后就各奔东西了,但也别忘了兄弟,有空多出来聚一聚。”

吉米用拳头轻轻碰了碰他的拳头。

然后第二天,星球日报的实习记者和实习摄影师在星球日报大厅里面面相觑。

“不是,你怎么也在这?”

其实早就已经通过超级听力知道吉米也入职了星球日报的克拉克继续露出憨厚老实的笑容。

“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路过的星球日报王牌记者露易斯差点被这两憨批的对话给弄得笑出声。

不过她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眼前这个戴着一副老土黑框眼镜穿着不合身西装的憨憨,可不就是自己要带的新人吗?

也就是在肯特小记者入职的这一年,一个身穿红蓝色制服的超级英雄横空出世。

他会飞,会冰冻,力大无穷。至此,天空中除了鸟和飞机,还多了第三种东西——超人。

是的,因为他的胸前有一个“S”的标志,星球日报的露易斯记者第一次正式将他的代号定为了“Superman”。

“……原来我的代号是这样出来的吗?”

镜头下,超人那张俊美无暇的面孔简直好看到不真实。而打在他身上的阳光,更是给他笼罩上了一层神圣的光晕。

不过,当他开始微笑的时候,人们才会恍然间意识到,什么才是真正的超出种族的惊艳,甚至开始由衷地羡慕起了站在他身边的那位露易斯记者。

“我很喜欢莱恩小姐给我取的这个代号。不过,我胸前的S并不是super(超级)的意思。在我的故乡,S代表希望。”

雪山脚下的一座小酒馆里,很多酒客都围着这里面唯一的电视,看人类记者第一次采访外星人的转播看得津津有味。

听到超人这番真诚坦然的话语,很多人都发出赞叹的声音。

还有人小声交流:“这外星人好像有点意思。”

“听他说话,我感觉就像见到了久违的阳光一样。”

一个流浪汉打扮的男人忽然发出一声嗤笑。

他身边的酒友有些不满地捅了捅他的胳膊。

“马龙,你怎么了?难道你不喜欢超人?”

“怎么会呢?”流浪汉乱蓬蓬的黑色头发下面,露出了一双钢蓝色的漂亮眼睛。

化名火柴马龙的布鲁斯·韦恩懒洋洋地举了举啤酒罐,丝毫没有曾经在自家宴会厅举酒杯的优雅风度,看上去就粗俗不堪。

他现在看上去跟四年前刚离开家乡游历的时候比起来真是变化很大,身材变得更加高挑壮实了,敞开的衣襟里,能够隐约看到健硕而又不夸张的肌肉块和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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