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操作台前看报纸罚款20元。
3。控制室内卫生不整洁罚款20元。
4。控制室内吸烟罚款20元。
5。操作台前坐外来人罚款50元。
6。不穿工作服(上下衣)罚款30元。
7。上班穿拖鞋罚款30元。
8。锅炉房内吸烟罚款30元。
9。各项记录抄写不认真,落、漏现象罚款20元。
10。各自卫生区域不干净罚款20元。
11。迟到、早退罚款20元。
12。旷工扣当日工资加补贴。
13。请假扣当日工资加补贴。
14。除渣夜班睡觉罚款20元。
15。交接班不及时罚款20元。
16。不听从安排工作罚款30元。
17。白天锅炉房、换热站洗衣服罚款20元。
18。醉酒上班罚款50元。
19。班上饮酒罚款50元。
20。酒后班上闹事(包括不在班上来闹事者)罚款200元。
21。班上洗澡(根据班次情况)罚款20元。
22。洗澡水晚开,遭到投诉罚款50元。
23。供热或洗澡离岗遭到投诉罚款50元。
24。不按厂方规定锅炉压力(或高或低),遭到投诉罚款50元。
25。班上脱岗罚款30元。
26。炉前煤不及时清扫,有关负责人一经发现罚款20元。
27。上厕所,不冲厕所罚款20元。
28。领导视察,发现有问题者罚款50元。
29。司炉夜班睡觉罚款30元。
30。厂方工作人员检查,有违章的行为者罚款50元。
31。节假日请假的扣双倍工资。
32。会议记录不签字后果自负。
备注:年底评先进、发奖金,参考以上条例。此条例于2011年5月1号开始执行。
班组考核细则
1,在班人员不穿工作服的扣分:
2,在班人员穿拖鞋的扣分:
3,在班人员穿短裤的扣分:
4,炉前存煤不清扫的扣分: